□通讯员刘小海
□记者王倩
本报6982110热线消息在泰城一单位干保洁工作的七旬老人到一超市购买物品时,因身上带钱不够,竟想拿着物品从入口混出去,结果被抓获。
7月26日,财源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称,在超市有一老人买东西不付钱。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老人见到民警后羞愧地低下头,连声说:“ 我错了,我错了,丢人啊”。民警经现场搜查,从老者的衣服及口袋内搜出了一件老头衫、两双袜子、一块肥皂和部分食品,价值 40余元。原来,老人姓陈,今年70岁,退休后在一家单位干保洁工作。今天上午,陈某来到超市后选择了一些物美价廉的商品,等走到超市门口排队付钱时,却发现身上就带了不到30元钱,而物品需要43.8元。想这么大老远来超市一次不容易,而这些物品都不舍得放下。正在左右为难之际,陈某突然看到超市旁边有一个入口,没有人看守,而不少手中无商品的顾客从这里出去,陈某灵机一动,趁人不注意将挑选的物品分别藏到了衣服里和口袋中,然后想混出去。没想到当他刚走出超市入口,报警器大响,被保卫人员发现并及时报警。
被抓获后,陈某表示了后悔之意,并找人将欠的商品钱数全额交付。由于陈某年龄偏大,身体不好,民警依法对其作出了治安罚款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