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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可“首错免罚”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9日07:51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慕华实习生/邓敏儿)昨日,由市质监局牵头开展的东莞市出口转内销业务系列培训第一场在厚街举行。相关负责人在培训中指出,对非主观故意及非产品质量生产不合格的企业落实“首错免罚”制度,对企业采取帮助整改为主。

  据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在东莞举办的“外博会”、莞货北上等活动成效十分明显,全市外资企业国内销售总额701亿元,占内外销总额的30.3%,比去年底提高了3%,内销前景十分看好。但是经调研发现,现阶段内销企业面临着营销渠道、自有品牌、内需难以把握等难题,也遭遇了不了解国内产品质量法规、标准、强制性认证等困难,转型速度和效率均受到影响。

  因此,为提高开展出口转内销帮扶工作的针对性,实现职能部门与镇街政府形成帮扶合力,从本月28日至8月18日,将在全市30个镇街和虎门港、松山湖管委会开展出口转内销系列培训工作。厚街镇作为第一站,主要培训内容为产品质量相关法律法规、产品标准要求、自主品牌建设、生产许可证和3C强制性认证等。

  相关负责人在培训中提出,对非主观故意及非产品质量生产不合格的企业落实“首错免罚”制度,以帮助其整改为主。据介绍,所谓“首错免罚”,是指取得合法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和个人(指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相关行政许可)在无主观故意、未造成社会危害情况下出现的一般产品质量问题,经指出能及时改正、主动召回的,不予处罚。

  培训结束后,如果镇政府和企业还有相关的需求,可前往质监局咨询,市质监局将通过开通“绿色通道”,免费为出口型企业办理开通企业标准备案手续,以及提供免费咨询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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