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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80后 抢车杀人获极刑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9日09:34  法制晚报

  

两个80后抢车杀人获极刑

  图为宣判后犯人被警方带出法庭 摄/通讯员李佳

  挣钱太少起歹心 杀害装载机司机 销赃获利10万元

  两个80后 抢车杀人获极刑

  本报讯(通讯员李佳)嫌自己挣的钱太少,两个20多岁的小伙子抢劫装载机,并将司机杀害。昨天上午,北京一中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李长江死刑,李飞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李长江和李飞今年都只有20多岁。2007年10月6日下午2时,二人以租用装载机为名,将宋某骗至房山区城关镇一河床附近。

  趁宋某不备,二人用石头将其砸死。杀死宋某后,二人抢得一台装载机、1部手机和宋某身上的钱。经鉴定,二人所抢财物价值人民币20余万元。随后,二人将装载机以10万元的价格卖掉。

  据李飞的女友温某的证言证明,2007年10月5日她接到一个自称华子的人打来的电话,问李飞和李长江要卖的装载机还卖不卖。第二天晚上,她就在大瓦窑附近看见一台装载机。

  李飞告诉温某,自己和装载机司机打架把腿伤了,于是他们就把司机打晕了捆起来。

  10月7日,李飞找人冒充装载机车主,并承诺卖出后给这个人2000元。

  据证人华子的证言证明,2007年9月底10月初,李长江打电话说一个老板因急着还赌账,让他帮忙把一台挺新的装载机卖掉。

  10月7日上午,华子带着买主安某来看车。商量好价钱后,二人给安某拿出了“装载机老板”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写了一个“铲车不是偷的,货款已给清”的字据。二人还在字据上签了名按了手印。

  据法院查明,李长江还在2003年6月至9月间,先后在房山区闫村镇某小区入室抢劫财物共计3000余元。李飞伙同他人在2007年6月至7月间,先后在房山区长阳镇某小区附近,盗窃3辆摩托车,价值共计3500余元。

  经审理法院认为,李长江、李飞结伙采用暴力手段当场劫取公民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

  宣判后,李长江告诉记者,他已预料到自己会被判处死刑,但是他不会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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