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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省管干部任期审计牵涉违规资金19.2亿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9日10:25  生活新报

  

14省管干部任期审计牵涉违规资金19.2亿

  16省级单位违规资金1.8亿 配图

  昨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昆明召开,会议听取和审查了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2008年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听取和审查了省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度云南省省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并首次审议了《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草案)》,并再次审议了《云南省花卉产业发展条例(草案修改稿)》等条例。

  “审计厅对200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是好的。”昨日上午,云南省审计厅厅长尹建业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了200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报告中指出,本次共审计了16个省级部门(单位)。2008年,16个部门预算资金收入65.7亿元,支出59.9亿元。审计共查出部门本级违规资金1.8亿元、管理不规范资金23.2亿元,同时还查出资产管理方面问题资金16.5亿元。具体包括9个部门年度预决算编制不完整,年度决算报表少反映所属单位的收入、支出和资产14.6亿元。6个部门应缴未缴财政收入5566万元,其中:大理学院2008年度应缴未缴学费等财政预算外收入4645.8万元;2个部门自行调整预算、无预算拨款5785.9万元;5个部门在往来款中列收列支4678万元,其中:云南农业大学3168.8万元;6个部门会计核算不规范造成收支不实1886.8万元;4个部门扩大开支范围、用于职工福利等各种支出5760.7万元,其中:云南农业大学将工资福利支出列入待核销支出5665.1万元;8个部门已完工基建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并记入单位固定资产账16.1亿元,其中:大理学院6.9亿元、西南林学院2.1亿元;5个部门资产账目不符2313万元;4个部门违规办理政府采购事项2451.6万元。

  此外,还延伸审计16个省级部门(单位)的56个下属机构,共查出违规资金3481.5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1.5亿元。

  据悉,对各地、各单位的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审计厅将依法予以公告。全面的整改情况,省人民政府将在11月底前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报告解读

  1、贴息资金236个项目有违规问题

  

  审计全省2007年度省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贴息资金情况。据了解,2007年共下达了476个项目贴息资金6.3亿元,经过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是:236个项目利用虚假银行贷款资料骗取贴息资金4918万元、套取及涉及其他违规问题贴息资金1.5亿元,其中:涉及民营企业的资金有4265.3万元去向不明,包括被违规提取现金2599.3万元;个别州、县发改局及相关职能部门私设“小金库”6个,涉及贴息资金322.5万元;部分州、县发改局及相关职能部门截留、滞留、挪用贴息资金1105.3万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拨付、使用不规范1850万元。

  2、救灾资金5个州市滞留1131.5万

  

  审计15个州(市)2008年低温雨雪冰冻救灾资金和物资的接收、分配和管理情况。结果表明,全省共接收和筹集资金8.2亿元,用于救灾支出6.7亿元。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全省结余数额过大,共结余救灾资金1.6亿元、物资7176件;迪庆等5个州市财政部门滞留救灾资金1131.5万元;盐津等3个县未及时下拨救灾资金257.2万元;禄劝等4个县挪用81.6万元;富源县虚报冒领救灾资金19.8万元。审计汶川、盈江、会理地震我省救灾及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未发现私分、隐匿、截留、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

  3、社会保险部分单位欠缴15.1亿

  审计2007年度全省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分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15.1亿元、14个州(市)未足额安排社会保险费4.3亿元;由于2个州未及时拨付财政补助、7个州(市)的部分银行未按规定利率计付利息等原因,导致基金收入减少3905.6万元;扩大社会保险金发放项目、虚列支出等227.9万元;省本级和5个州(市)出借的失业保险基金410.1万元至今未清收完毕;云南民族大学等4所高校未按规定为572名合同工办理养老保险、685名合同工办理医疗及失业保险。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作出了处理。

  4、医疗基金景谷私存资金154.4万

  

  审计45个县2007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使用效益情况。结果表明,全省新农合参合率已达89.8%,农民群众看病难状况得到有效缓解。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宜良等5个县未按规定及时将农民个人筹资款及利息缴入财政专户677.9万元;景东等8个县民政部门未按规定上缴低保对象个人筹资款222.5万元;禄劝县、宜良县未按规定提取医疗风险基金191.4万元,石屏等5个县多提58.5万元;景谷县公款私存基金154.4万元、镇雄等3个县违规套取基金39.3万元。上述问题,有关地方和部门已全部整改完毕。

  5、科研院所投资存重大安全隐患

  

  审计调查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等7家省级公益类科研院所2007年度财务管理情况,发现对外投资管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据工商部门的登记资料反映,6个科研院所对外投资成立了12个公司,投资总额1637万元,但相关院所对外投资账务仅记录了2个公司的投资39万元;对外投资行为多数未履行报批手续,投资权益未经确认,投资收益也未体现。据悉,上述问题,有关科研院所通过完善内控制度、清理对外投资,认真进行了整改。

  6、领导干部私设“小金库”249万

  

  对14名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2008年,审计厅共审计2名州(市)长、7名省级部门领导干部、2名省属高校校长、2名司法机关领导干部、1名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结果表明,14名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基本能够履行经济责任,但审计查出领导干部应负主管责任违规资金19.2亿元。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违规收费8.5亿元,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1.5亿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未纳入单位财务核算4亿元,违规出借财政资金1992万元,挪用财政专项资金3011万元,应缴未缴各项税费3.8亿元,欠缴社会保险费5989.7万元,应缴未缴财政预算外统筹839万元,私设“小金库”249万元。

  ■追责

  涉案人员29人涉案金额6670万

  “从2008年7月至今共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线索18件,涉案人员29人,涉案金额6670万元;移送纪检监察及有关部门处理96件52人,涉及金额3902万元。”报告中,尹建业还提到了查处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况。尹建业举例说明,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特征,主要表现为四种类型:

  一是利用职权侵吞公款。如:某部门社会保险中心原主任王某等4人涉嫌贪污挪用社保资金469.8万元;某农场出纳叶某涉嫌贪污社保资金89.3万元;某公司原总经理曹某截留1053.9万元资金去向不明、涉嫌贪污45万美元等问题,都是利用职务之便,将具体经手管理的公款据为己有。

  二是化公为私谋取私利。如:某县发改局等6个部门通过截留专项资金、向虚假项目收取资金的手法,将322.5万元财政贴息资金转入了单位的“小金库”;某县职业高级中学等2个事业单位将财政支农资金72.6万元存放在账外,形成“小金库”。

  三是利用漏洞从中渔利。在参与云铜“11·28”专案的查处工作中,审计查出该企业存在大额资金拆借缺乏监督制约、虚增销售收入、对外投资存在损失风险等问题。在贴息资金审计中发现私营企业利用主管部门审核把关不严的管理漏洞,通过与基层金融机构联手造假的手段骗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贴息资金。如:某私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赵某涉嫌利用虚假银行贷款合同骗取贴息资金300万元。

  四是违规履职不当作为。如:某州国土资源局原局长马某挪用公款42万元购车并落户在私营企业名下。某研究所所长李某在该机构投资兴办的经济实体中兼任职务并按月领取酬金。

  ■草案解读

  《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草案)》

  投标人认为招投标违规可依法投诉

  据了解,《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草案)》是首次提交人大审议。昨日,省发改委主任米东生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提出,为了解决招标投标投诉、举报渠道不畅通的问题,条例(草案)规定,投标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内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可以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或者举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要从收到投诉或者举报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此外规定建立招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平台。本报记者 杨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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