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平楷,1902年10月9日生于彝良县角奎镇。192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中共信阳地方执行委员会书记、湖北省委书记、满洲省委代理书记、云南省委组织部长等职。
1923年震惊中外的京汉铁路工人二七大罢工爆发,刘平楷受党组织派遣到长辛店协助邓中夏做宣传工作。在国民革命高涨的形势下,刘平楷于1926年在南京领导工人运动和国民革命运动。1927年4月10日,刘平楷主持召开了各界各团体20多万人参加的“南京市民肃清反革命派大会”,蒋介石派军警向请愿群众开枪,酿成“4·10”流血惨案。
1929年秋,中共云南省临委请求中央派刘平楷回滇工作,11月,刘平楷回到云南,为桑梓人民的解放事业忘我工作。刘平楷为大公而忘小私,为解决省临委经费困难,他想方设法以各种借口写信回家要钱。1930年5月,不幸被捕,刘平楷时常凝视着怀中珍藏的一颗白里透红的雨花石,决意以南京雨花台的烈士为榜样,用自己的鲜血染红这颗晶莹透亮的雨花石。1930年7月26日,刘平楷英勇就义,时年28岁。中共云南省委党史研究室
杨伍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