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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卫生执业许可证要找对分管部门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9日11:48  山西新闻网
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今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执法部门由卫生部门一家,变成质监、工商、药监、卫生、检疫5部门

  本报7月28日讯(记者 杨帆)今日,市民牛先生给本报打来热线,称自己想开个茶叶店,可去市卫生局办理卫生执业许可证的时候,工作人员却说自今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办证就不归卫生局管了。那该去哪里办证呢?针对《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的一些变动,记者今日采访了太原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李怀应。《食品安全法》的前身叫做《食品卫生法》,执法部门只有卫生部门一家。自今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执法部门由卫生部门一家变成了质监、工商、药监、卫生及检疫5部门。“质监部门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对流通领域食品的管理;药监部门负责对餐饮业的管理;检疫部门负责对食品进出口的管理;而卫生部门负责食品风险度评估、检验机构资质认证、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查处和食品卫生信息的发布。此外,还有一些零碎分工,比如街边小摊归行政执法局管理;农副产品,比如粮食、蔬菜、水果等,归农业部门管理。”李所长解释。“有不少人想开食品店,来我们这里办卫生执业许可证。但按照规定,这类流通领域的食品应该去工商局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而‘食品生产许可证’要去质监局办理,餐饮业的证件要去药监局办理。不过,目前,餐饮业的证件,药监局暂时委托卫生监督部门办理。”李所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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