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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校舍出现质量问题当地领导将被追责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9日13:58  人民网

  人民网长沙7月29日电 湖南省日前出台政策,计划用三年时间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并明确规定,改造后的如因选址不当或建筑质量问题遇灾垮塌致人伤亡,要依法追究校舍改造期间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根据湖南省日前制定的《湖南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工程计划从2009年开始,用3年时间,对湖南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七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采矿沉陷区、洪涝灾害易发地区、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存在安全隐患的中小学校舍进行抗震加固、迁移避险,提高综合防灾能力。

  其他地区,按抗震加固、综合防灾要求,集中重建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危房,改造加固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校舍,消除安全隐患。

  为保障安全工程质量,该方案明确规定,对学生因学校危房倒塌和其他因防范不力造成安全事故导致师生伤亡的地区,要依法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改造后的校舍如因选址不当或建筑质量问题遇灾垮塌致人伤亡,要依法追究校舍改造期间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此外,湖南省将对资金使用情况实行跟踪监督。对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专程资金、违规乱收费或减少本地政府投入以及疏于管理影响工程目标实现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湖南省相关部门表示,要确保将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颜珂 刘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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