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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28岁青年一周内连续打劫三次被判入狱6年多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9日14:26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7月29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28岁青年声称失业,为赚快钱一周内两度以恫吓方式偷窃少年财物,再持刀打劫的士司机,令司机手指活动有问题。青年28日承认盗窃及行劫罪名,被高院暂委法官斥责他食髓知味后变本加厉,一次比一次猖獗,到最后用上武力及武器,判他入狱6年8个月。

  案情指出,被告翟兆林于去年10月3日晚,在元朗千色广场百佳超级市场外走近一名中二男学生,胡乱问他是否“阿达”,当男童否认后,被告恶言索其身份证核实,再取去他300元及手机后逃去,男童大惊,在原地等候10分钟后才知被偷窃。

  翌日早上,被告在元朗广场肯德基餐厅门外重施故伎,以恫吓方式取去16岁少年的手袋后离去,内有手机、八达通卡及手链。

  同月9日早上,被告在元朗登上的士,吩咐司机驶到大棠荔枝庄。当的士驶至白沙村附近时,被告亮出刀架在司机颈部打劫,司机交出钱箱中的410元后,被告索取其钱包,司机反抗时左右手被割伤,被告企图逃离现场,最终被休班警制服。

  的士司机手指神经被切断,意外导致他左手拇指活动能力严重受阻,需做职业及物理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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