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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买卖农民房卖方反悔打官司
原告武某夫妇诉称:1981年其经区镇村三级政府审批取得了在门头沟某村一处房屋的使用权,2004年9月,其将上述房屋卖给了谭某等人,因谭某不是该村农民,故房屋买卖协议应为无效。
武某夫妇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返还房屋。
开庭时间:7月30日14时开庭地点:门头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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