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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经理私吞业主租金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9日14:56  法制晚报

  

物业经理私吞业主租金

  被告人崇某 摄/记者王巍

  物业经理私吞业主租金

  将同仁堂员工的房产对外出租 获利7万元 因合同诈骗被判3年徒刑

  本报讯(记者王巍)物业经理冒用公司名义,将自己所管理的同仁堂员工的房产对外出租,并将非法所得的7万元用于赌博。

  今天上午,27岁的崇某因合同诈骗罪被东城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

  上午九点,27岁的崇某被带上法庭,对于被指控合同诈骗罪,他点头表示完全认可。

  崇某说,他是北京昌宏物业有限公司的员工,被派到东城什锦花园45号院担任保安,负责小区维护、绿化和水电,后来被晋升为物业经理。他知道负责管理的45号院是同仁堂员工的集资建房。

  2008年奥运会前,单先生在网上看到45号院出租房屋的信息,此后找到发帖联系人崇某。

  崇某表示自己除了担任保安外,还负责该院的租房事宜,单先生于是将自己的亲戚侯女士介绍给崇某认识。侯女士也表示,想在该院内租房然后转手出租赚钱,同时提出,希望找租金便宜的房子。

  不久后,崇某带着侯女士看了该院内两个毛坯单元房,声称该两处房产是同仁堂的集资建房,已经被自己所在的昌宏物业承租,而自己正是物业公司出租房产的负责人。

  侯女士欣然将两个单元承租10年,并交付崇某7万元,崇某随即交给侯女士盖有物业公司公章的租赁合同。

  昌宏物业对崇某出租房屋的事一无所知。由于长时间在45号院内工作,崇某知道涉案两个单元中,其一是同仁堂交给昌宏物业的办公用房,另外一个单元,是同仁堂员工分得的住房。该员工曾向崇某表示,想将房屋出租,崇某于是热心地表示愿意帮其联系租户。

  该业主没有想到自己的房子被物业经理偷偷外租10年。“我急着用钱。”崇某在法庭上说出自己出租房子的初衷。他表示,到手的7万元租金在几天内全被他挥霍在了丰台某家赌场的赌博机上。事后,他逃往深圳,在度过了4个月提心吊胆的日子后,回到北京自首。

  法庭认定崇某合同诈骗罪成立,但念其自首情节,从轻作出上述判决。听到结果后的崇某对法官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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