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石狮:结伙抢劫后举报同伙 抢劫,举报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9日16:38  台海网

  台海网7月29日讯(海都报记者 陈世国 通讯员 陈立铭)与两同伙抢劫一对情侣后,又托人向警方举报同伙。同伙被抓后,供出了他的外号,最终这名晋江男子被警方识破并被抓获。昨日,石狮灵秀派出所通报称,破获这一贼喊捉贼的案件。

  7月8日下午2时许,20岁的晋江男子翁某伙同两名刚认识不久的同龄男子———贵州的邓某和福州的黄某,在石狮石泉路明珠广场抢劫一对情侣,抢得两部手机及千元现金。当晚,3人在灵秀镇一宾馆碰头分赃。随后,邓、黄两人向翁某表示,要搞一把真枪大干一场,问翁某是否能弄到。

  邓、黄两人的话,让曾是线人的翁某很纳闷,对方和自己并不熟,也互不知道对方的真实身份,只以外号相称,怎么会突然说要搞枪?难道对方也是线人,故意下套让他钻?翁某表面应合,但当晚就通知他人向警方举报,邓某和黄某随后便落网。邓、黄两人交代了抢劫的事实,并供出同伙的外号叫“阿龙”,但由于没有真实身份,警方无法找到“阿龙”。

  巧合的是,16日晚,该所接到一群众报警称,有人想敲诈他或有可能参与偷走他的摩托车,而被怀疑对象也是外号叫“阿龙”的人。通过照片辨认,邓某和黄某指认,两个“阿龙”是同一个人,“阿龙”翁某随即落网。

  原来,翁某的一个亲戚丢了一辆摩托车后,托“门道广”的翁某帮忙打探。16日当天,翁某称已打探到摩托车的下落,但对方要3000元才肯放车。翁某的亲戚以为被敲诈了,便报了警。24日,翁某等3人因涉嫌抢劫罪被批准逮捕,案件也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