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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要求医院8月起全面“禁烟”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9日18:00  中国江西网

  中国江西新闻网7月29日南昌讯(记者 邓小勇 报道)7月29日,记者从南昌市卫生局获悉,8月10日前,驻南昌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均要实现“无烟医院”,保证公共场所内无人抽烟,同时各医院还必须设立便民服务措施,提供轮椅、担架等,修建盲道、扶栏、卫生间等残疾人无障碍设施。

  为深入推进南昌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南昌市卫生局系统针对医院、经营性公共场所,日前制定了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方案和督导工作方案,并在全市卫生系统进行部署落实。工作方案制定了一系列的测评指标,要求各单位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位。据悉,驻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包括省级、市级医院和职工、厂矿、民营医院。

  据了解,对经营性公共场所的各项城市公共文明指标,8月10日前各级卫生监督部门将随机抽查美容美发店、浴场、小餐馆、游泳馆、休闲娱乐场所以及宾馆餐厅、酒店,确保全市经营性公共场所卫生和食品安全。

  编辑:沈德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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