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未承诺的后天将强拆,严重的可罚5万-10万
新快报讯 (记者 廖颖谊 实习生 谭华珠 通讯员 曾嵘)8月1日起,广州“房中房”整治将进入强拆阶段,未自行拆除的“房中房”的业主将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市“房中房”整治工作组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本月31日前,只要业主签订自拆承诺书,其“房中房”可适当延期至8月拆除。
“这样做主要是为了给‘房中房’租客留够时间,方便他们租到新房子。”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全市约有2700多套“房中房”尚未落实自拆,按平均每套改成4间“房中房”、每间房子住两个人来计算,约有2万余人需要重新租房子。
“这么多人,不可能一下子启动强制手段,让他们无家可归。”该负责人表示,在本月31日自拆大限前,房中房业主能够签订自拆承诺书的,可适当延期拆除。至于能延期多长时间,要视每套房中房的实际情况而定,但最迟在8月份就要自行拆除,否则同样受罚。
该负责人提到,一旦进入强制拆除阶段,那些尚未自拆、又未签订自拆承诺书的房中房业主,将被法院强制执行拆除房中房,严重的还要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该负责人还透露,明年,存在聚赌现象、居住着复杂人口或与非法组织相关的违规房也会被列入整治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