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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用LPG最高限价3.3元/升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30日03:42  信息时报

  信息时报讯(记者 赵安然 实习生 何静怡)记者昨日从广州市物价局获悉,广州市8月份的进口车用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最高限价为3.3元/升,维持在上月的价格水平,物价部门强调,保持气价不变是为了稳定市场价格,各气站要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近日有供气企业提出调整车用LPG价格的建议,市物价局根据《关于完善我市车用液化石油气价格管理问题的通知》规定,经测算,车用LPG销售价格最高限价为3.3元/升,维持在上月的价格水平,国产车用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按低于进口气价格执行。

  根据车用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每月调整一次的规定,各公司应于每月20日前,根据本公司车用液化石油气进货增值税发票和销售发票,制作上月车用液化石油气原材料进货成本汇总表、车用液化石油气销售情况汇总表报送市物价局。1分2分3分4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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