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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哥,千万别跟陌生人走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30日03:42  信息时报

  信息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通讯员 穗法宣) “我女朋友(或妹妹)被你们调戏了,是不是你们干的?不是!那跟我们走一趟让她辨认一下,不是就放你们走”。从2007年1月到11月,广州有几十名中学们碰到同样的遭遇,莫名其妙地被陌生男子带去偏僻地方辨认是否“咸猪手”,结果一一被抢去手机等财物。

  昨日上午,广州中级法院向记者公布此案一审结果,5名被告均被判处10年以上徒刑,领头的香港青年易达明被重判15年徒刑。

  借辨“咸猪手”抢劫学生

  据悉,此案第一被告易达明在作案时才17岁,是香港特别行政区人,父母长期分居,几年前已离婚,母亲在香港,易达明则与父亲住在广州。

  法院查明:2007年1月29日20时许,易达明等人在广州市中山三路地王广场,拦住阿恒等3名中学生,捏造女朋友被调戏的借口,要阿恒等人去让他女朋友辨认一下,随即强行将3名受害者越秀南路丽水坊14号,随后抢走人民币500元,移动电话4部。

  在这次作案成功,易达明等人一发不可收拾,以同样作案手段,从2007年1月到11月,专门挑中学生下手,先后在中华广场、大沙头三马路麦当劳、中山五路动漫星城、中山三路流行前线等地疯狂作案,经查证属实的还有9起,共抢得3万多元财物,据粗略统计,约有20多名学生受害。

  “千万不要跟陌生人走”

  记者从法院了解到,这伙人作案手法非常罕见独特。他们专门挑在上述地方作案,原因是这些地方来往的中学生比较多,而且他们作案时间也选在中午休息或者下午下课的时候,一些学生会在这个时候到商场闲逛,或者在麦当劳打发时间,加上身穿校服,很容易就成了作案的目标。

  据这些罪犯事后供认,他们在作案时,大都以女朋友或者妹妹被调戏了,因为害羞不敢出门,要把学生们带去家里辨认一下,如果不是就放他们走。

  在作案的时候,罪犯往往三五成群增加威慑力,涉世未深的学生哥又惊又怕之下,稀里糊涂地被带去证明自己的“清白”,结果却是进了贼窝,无一例外地被抢。

  经过审理后,广州中院认定易达明等5人行为构成抢劫罪,结合他们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院相关人士告诉记者,遇到这种情况,学生哥们千万不能跟陌生人走,要求“有事当面说清楚”。如果对方强迫的话,要找机会向商场保安求助,或者致电、发短信给老师和家长,避免人身财物受到侵害。1分2分3分4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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