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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种普通门诊纳入医疗救助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30日03:42  信息时报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黄艳 实习生 江少荊 通讯员 穗民宣) 昨日,广州市民政局在人民公园广场举行《广州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试行办法实施细则》咨询活动,该细则已于今年5月1日实施。不同的是,此次医疗救助将19种普通门诊病种纳入了救助范围,包括地中海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门诊病种。广州市十区两县共有困难人员18万。

  已有2219人获救助

  广州市民政局低保救济处负责人李志雄介绍,广州市十区两县共有困难人员18万(不含因病致贫等其他情况人员),从5月1日开始实行的《广州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试行办法实施细则》覆盖了这18万人。其中5万多人参加了广州市城镇居民医保,约12万在农村参加的是新农合医保,另有少数人参加城镇职工或灵活就业医保。

  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试行办法就是在他们享有原有的社会医保基础上,对个人自付部分实行医疗救助,其住院、门特、门慢及指定普通门诊医疗实行再次救助,一医疗救助年度内累计最高医疗救助限额1.5万元。李志雄表示,目前已经有2219人获得医疗救助,以城镇居民居多,总救助费用达244.25万元,“因为新办法试行,有些困难人员仍不熟悉,估计7、8月份的数量会有更大的上升。”

  《广州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试行办法实施细则》还将因病致贫群众纳入了医疗救助,每年可获得最高1.5万元的救助金额。记者注意到,和之前记者看到的《广州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试行办法实施细则》不同的是,此次医疗救助还将指定的19种普通门诊病种纳入了救助范围,包括地中海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门诊病种。

  医保报销后还可报自付费

  据悉,今年8月1日起,凡享受城镇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外来从业人员均可同期享受普通门诊医疗统筹标准待遇,社区或基层医院门诊医药费报销65%,其他医疗机构则为50%,灵活就业医保、外来人员医保的参保人报销比例分别降低10%,每月最高报销限额300元。

  今年7月1日起,城镇居民医保中的非从业人员也开始享有门诊报销待遇,社区医院就医,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费,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按50%的标准支付,最高支付限为100元/人·月。

  李志雄介绍,纳入的19种指定门诊病种是对困难群众在已经参加各种医保并报销后再对自付部分进行报销。“我们大部分城镇困难群众参加的是城镇居民医保,居民医保的普通门诊待遇主要是在社区医疗机构体现且只报销药费,而此次纳入19种制定普通门诊的病种大部分是要到大医院去看的,需要个人自付的费用多。考虑到这一点,我们就在之前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办法中纳入了一些普通门诊项目,扩大救助范围。”据悉,从5月1日开始,困难人员在普通门诊看指定的19种病中都能享受救助。

  此外,广州市还设立了特别医疗救济制度。对于本市户籍居民在享受社会医保和办法规定的医疗救助待遇后,仍须住院治疗但无能力支付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的,可申请特别医疗救济,最高救济金一般不超过1.5万。对于特别困难的群众,两项加起来,一年最高可获得3万元的救助。申请人可向户口所在区(县级市)民政局提出申请。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困难人员异地就医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可采取异地就医医疗救助零星报销的方式。1分2分3分4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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