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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副书记认为部分干部职工漫天要价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30日03:45  新京报

  补偿争议

  纳雍县纪委副书记认为,部分居民尤其是干部、职工漫天要价,是阻碍拆迁的最重要原因

  作为“大工地”的开发者之一,刘晴川到纳雍四年了。

  四年过去,他的项目连一个平米都没有建设。

  在取得拆迁许可证后,刘晴川就“陷入了泥潭”。

  按他与县政府的协议,拆迁安置尽量采取“产权调换”方式,“门面换门面,住宅换住宅”,“一平米换一平米”。宏鑫公司则靠建成一楼二楼的商铺来补成本、获利润。

  在新街附近,商铺价码一平米8000元以上,住宅则约1300元。

  无论是建设局还是刘晴川,都认为这是一个甚为优惠的价码,“政府得政绩、开发商得利益、城市得改造、百姓得实惠。”刘晴川说,他曾颇看好这个项目。按规划,他的项目将在两年内完成。

  两年过去,建设还没开始,事实上拆迁才完成一半。

  “很多居民,尤其是干部、职工漫天要价是阻碍拆迁的最重要原因。”纳雍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胡丰华说。

  对拆迁补偿方案较满意的多为“房改房”住户,他们都是一二十年前从单位买的宿舍房,旧而小。“以旧换新,补偿方案基本合理,也合情合法,就签了。”最早一批签协议的郭中正老人说。

  那些不愿签约的,房屋多为自建房,许多都是独门独院。

  刘刚的房子便是这种。院里摆了花,三楼楼顶搭有鸽棚,“住起来非常舒适,换到三楼的楼房去,差太远了。”

  他的要求是“几层换几层”,自家住宅是3层,他要求换新楼的1到3层。因新楼一二层是铺面,这让刘晴川无法接受:“拿住宅换商铺,说不过去。而且这个口子一开,此前签约的人也会不愿意。”

  记者查看了37名没签约住户的意见书,超过30户的要求与刘刚相似。

  而对于那些原来经营商铺的人来说,一两年内不能营业只能拿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助,让他们也难以接受。

  除了对补偿不满,一些拆迁户认为,旧城改造是领导的政绩工程。

  “建那么多商铺和住房谁来买呢?”新街A区拒绝签约的一名拆迁户说,他在工商局工作多年,“就我个人对纳雍经济的了解,现有商业设施足够满足人们需要了。政府这么做完全是与民夺利。”

  7月18日,纳雍当地逢集,商业中心的新街片区挤满了人,而新街南边刚建好的步行街,大部分商铺门可罗雀。

  张华认为,这是因县城太小消费能力有限。随着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势必有大量人口涌入,“那时现有商业设施完全不够用”。

  开发困境中双重压力

  424户已搬迁居民的耐心和情绪,可能跑掉的开发商,都让建设局长张华担忧

  开发商刘晴川说,也考虑过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拆迁难题。

  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开发商与被拆迁人无法达成协议的,由开发商向拆迁主管部门即建设局,申请裁决,被拆迁人不执行裁决的,由建设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这并不是一个很复杂的程序,不过刘晴川一直没等到法院的强制执行。他前后递交两份申请,建设局都没有做出裁决。

  一名开发商透露,他的申请曾得到建设局裁决,但建设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就没了消息。张华证实确有此事。

  “裁决送达被拆迁人手中,却得不到强制执行,是对建设局威信的损害,所以建设局不愿再裁决了。”该开发商说,有多名法院人员的房子在拆迁之列,所以法院不会去强制执行。

  7月19日,纳雍县法院院长卢智华称,该院并未接到建设局的强制执行申请。若今后有,法院会配合。他说此前法院极少介入拆迁工作,“拆迁是政府的事情。”

  张华则称,刘晴川的申请之所以未裁决,主要是因一旦裁决会推翻现有补偿方案。他称,如按正常评估程序,居民势必要补差价给开发商,更难令居民接受。

  刘晴川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拆迁难题的希望,就此破灭。

  作为最早到纳雍的开发商,他的项目进展最缓慢。不过其他开发商也一样面临拆迁困境。

  毕节市昌宏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项目,是一个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的商住小区,涉及拆迁户400多户,目前有140多户搬了。总经理向天波估计,原定三年半完成的工程,五年内难完成了。

  刘晴川的项目是从2007年9月10日开始拆迁的。5天后,第一户人家郭中正夫妇就签了协议。宏鑫公司曾再三保证,两年后老两口就可搬回新居。随后,二三十户陆续签约搬走。

  但僵持中,两年过去了。两年后,跟儿子一家三口挤住的郭中正老人发现,自己住的旧楼还没拆,只拆了门窗。他找到宏鑫公司:“我不要赔偿,你把门还给我就行。”

  这不仅是刘晴川担心的,也是张华最担心的情况。全市已有424户搬迁,这些人耐心越来越有限,而他们的情绪,直接关系到整个纳雍县的稳定。

  另一方面,张华还担心开发商的情绪。毕节行署曾发生过开发商房建了一半跑掉的情况。

  张华让拆迁办给拆迁户写过保证,一旦开发商跑掉,政府负责安置居民。虽然刘晴川向张华“保证不跑”:前期投入1000多万,现在走了打水漂了。

  但张华还是有些担心。

  “干部不带头不行”

  “我们是合法拆迁。”张华认为,干部们坚持不签协议“本身已违法”,纪律处罚其实较轻

  “法律途径被堵,只能再考虑别的方式。”刘晴川说。

  张华是“双停”文件的倡议者。

  他进行数据统计时发现,拆迁户中干部、职工签约的34%,而群众签约的48%。“这说明了我们群众的觉悟比干部、职工要高。拆迁的主要阻力在干部、职工。”

  开发商向天波说,干部要求的补偿比群众高,因为他们经济条件好,原有住房相对大和好。在他的片区中,许多干部要求1∶2,或更高的赔付。

  纪委副书记胡丰华赞同张华的观点,“群众看干部,干部不带头不行”。

  2008年初,纳雍多次召开了干部们的拆迁动员会议,对拆迁的重要性进行反复宣传。不过张华觉得只宣传没什么效果。

  在去年8月的一次专题会议上,张华把矛头指向了主管干部的组织部和纪委。“我当局长两年,拆迁工作啥成绩没有,原因就是干部不是我管的。”他希望组织部和纪委“管管自己的人”。

  张华的意见得到县委领导的认同。领导责成组织部和纪委协同建设局,开始拟定制约干部的文件。

  纪委、组织部协同相关部门开了三四次会。“大家争执非常厉害,有些人认为处理干部,很像‘湖南嘉禾事件’。”胡丰华说。

  “和‘嘉禾事件’完全不同,我们是合法拆迁,而他们是违法的。”张华说。

  张华认为,拆迁是全县重点工作,干部们就该配合去说服自己的下级和熟人,有血缘关系则更有说服的优势。他不认为这是“连坐”。

  他认为干部、职工坚持不签协议“本身已违法”,对其进行纪律处罚,是较轻的了。“干部、职工做拆迁动员工作很正常,就像此前经常安排干部做扶贫工作,性质是一样的。”

  把不签协议的干部调去拆迁办工作是否合适,胡丰华认为:组织有根据需要调动干部的权力,干部必须服从。

  “我们参考借鉴了很多地方的规定,才制定这个文件的。”张华说。

  去年10月中旬,文件拟好后呈报县委领导,并在县委常委会议上一致通过。“县长和县委书记对这个文件是支持的。”胡丰华说。

  “基本算是没效果”

  “我是不会妥协的。”刘刚说,哪怕借债,也不会在压力下签协议

  从7月起,丁忠秀老太太就天天呆在女儿家无所事事。

  因女儿林大琼等被“双停”,她不得不签了协议,让开发商拆了自己经营多年的小吃摊。

  丁忠秀是双停政策实施后,新街A区签约的第三个人。6月初,纳雍三小的副校长何沛伦接到教育局通知,不签约就“双停”,何担心影响女儿大学学费,随即签了协议搬了。

  建设局长张华对“双停文件”的效果很不满。“基本算是没效果。近一年了,全县因这个政策总共才签了不到20人”

  “这个文件根本没执行下去。垂直部门,公检法等强力部门没有任何影响。”张华说。税务局副局长熊跃昌的女儿被通知去拆迁办工作,但是“人家仍然在法院上班,不理睬”。

  新街A区在近一年间签了5人,其中因“双停”政策而签约的有3人。按这个速度,刘晴川开发的新街A区剩余的三十多户,要花上7年才能全部签约。

  “人情社会是这个县城拆迁难、政策执行不下去的原因。”刘晴川说,县城里大家相互认识,多半还有亲缘关系。干部们深知,无论怎样都不会真正得到实质性处罚,“所以他们比普通老百姓更坚持自己的要求”。

  “我是不会妥协的。”刘刚说,哪怕借债,也不会在压力下签协议。

  7月19日下午,林大琼到家里做客,刘刚扶着妻子周萍下楼。周萍看着可能要离开的客厅,说,“刚装修不久,当时很用心的”。

  林大琼曾因母亲拆迁一事被停职,她自己的房子也面临拆迁,只是暂时还没接到组织部要求签协议的通知。

  “我不知道会不会签,到时看周围的人吧。”她同事里有两人已接到组织部要求签约的通知,不过都没被“双停”。

  刘刚认为“双停”带来了很大压力,邻居们见面议论的都是这件事情,以前态度坚决的人如今都在考虑到底是否要搬走。

  19日,他家对门税务局的一名工作人员把家具搬走了。“县城这么小,谁没个直系亲属在政府和事业单位工作啊,不愿意也没办法啊”。  本报记者 孔璞 贵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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