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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藏宝局长”获刑十二年半

  浙江省丽水市建设局副局长邹建新因家中地下室被办案人员搜查出大批青瓷、石雕等收藏品而被人们戏称为“藏宝局长”。7月28日,邹建新因涉嫌受贿罪被缙云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个月,没收财产1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邹建新在担任原丽水地区水利水电工程处党委书记、处长及丽水市建设局副局长期间,利用分管建筑工程行业等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505920元,构成受贿罪。(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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