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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购房款买了本假“房证”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30日04:32  新晚报

  哈尔滨新闻网讯(戴君莉 记者 张宏岩)为了偿还欠款,一“贪房主”竟将通过中介出售的房子转卖他人,事后又以伪造的房屋产权证从购房者手中骗取20万元。近日,这名“一房两卖”的“贪房主”因合同诈骗被判重刑。

  据道里区法院法官介绍,去年4月,房主王强在道里区一家房屋中介公司刊登售房信息,将自家一套150余平方米的房屋出售。没过几天,王强通过中介公司将房子卖给了林女士。因该房屋在银行有抵押贷款,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王强收取林女士2万元定金。当年7月,王强又收取林女士3万元。到了12月末,王强催促林女士交纳剩余房款。林女士提出要房屋产权证。几日后,王强交给林女士一本房屋产权证,并收取了林女士15万元。交了20万元才拿到产权证的林女士觉得产权证字迹模糊,于是拿到房产管理部门查证,被告知该产权证是伪造的,遂向警方报案。

  经查,当年8月,王强以相同的价格将该房屋卖给市民张某,并办理了房产转让手续。警方将王强抓获后,王强交代,7月份他向林女士收取3万元后,因为朋友追债、自己做生意缺少资金,于是将房屋卖给了他人。林女士向他索要房屋产权证时,他就找人做了一个假房证,没想到马上就露了馅儿。

  法院认为,王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不久前,道里区法院以合同诈骗罪一审判处王强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以5万元罚金。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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