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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林单位被责令补种树木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30日05:09  哈尔滨日报

  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 卢蕴波)本报呼兰河畔2000多棵杨树被“放倒”一文刊发后,引起哈尔滨市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昨日,市林业局责成呼兰区林业局进行认真查处。呼兰区林业局对此次毁林案件的责任方做出处罚决定。

  记者从呼兰区林业局了解到,被毁林地属于呼兰区的堤防用地,涉及到毁林案件的工程为建设呼兰区通往松北区两区的供热管网工程的第五标段,施工方未经批准占用林地施工,共损坏杨树986棵。昨日上午,呼兰区林业局对毁林事件拿出处理意见。他们根据《黑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有关条款规定,对未办理《改变林地用途许可证》占用、征用林地的毁林单位责令停止作业,对毁林案件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处以每平方米10元罚款;并补种毁坏株数两倍的树木,或缴纳补种树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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