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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五年就翻番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30日05:58  深圳商报

  

国有资产五年就翻番
市属国有企业目前承担了特区内90%以上的供水业务及99%的污水处理业务。图为中小学生参观水务集团梅林水厂的控制设备,并了解节约保护水资源知识。(资料图片)本报记者 施 平 摄

  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与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健全国资监管制度体系、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一连串的改革和创新,使深圳成为全国国企改革最重要的“试验田”,形成了具有深圳特色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和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为全国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企业改革提供了许多鲜活经验。

  今天,我市国资委将迎来5周岁“生日”。在5年时间里,市国资委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支持下,深化改革,科学发展,全力促进市属国有经济不断迈上新台阶。截至2009年6月底,市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20家,市属国有企业总资产2727亿元,净资产1579亿元,国有净资产1019亿元,与市国资委成立前的2003年底相比较,分别增长了82%、44%和142%。

  构建“两层次”监管体制彰显深圳特色

  2004年7月30日,我市国资委挂牌成立,代表市政府履行市属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截至目前,市国资委直接监管的市属国企20家,直接、间接控股上市公司20家。

  在市国资委成立前,我市实行市国资委(国资办)——三家资产经营公司——国有企业“三层次”管理体制,三家资产经营公司分别承担出资人职责。在国资委成立后,我市逐步形成具有鲜明深圳特色的国有资产监管新体制,实行市国资委——国有企业“两层次”管理体制,市国资委以“老板”身份,对24户重点国有企业直接承担出资人职责。到目前为止,深圳是全国唯一在工商部门将市属直管企业股东全部登记为国资委的地区。

  深圳市委市政府对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高度授权,据市国资委负责人表示,首先是充分体现了“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原则。目前,除12户企业的董事长(党委书记)由市委管理外,其他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都由市国资委负责,管事、管资产的职能也都由市国资委统一行使。这与内地国企负责人仍由组织部门任命有较明显的区别。

  其次,作为出资人,市国资委直接行使国有资产收益权,这与其他地方多由财政部门收支做法完全不同。据介绍,按照《公司法》的要求,我市新体制延续了由国有资产出资人享有国有资产收益的管理模式,充分提高了国资委发展壮大重点国有企业和推动国有企业改革重组的能力。

  为弥补市国资委的履职不便,作为深圳特色的创新举措,我市创设了市投资控股公司,承担部分市国资委暂不能行使或不便行使的出资人职能。如市属企业担保和原三家资产经营公司的债权、债务;推进下属企业改制和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承接行政事业单位划转经营性资产整合重组任务;负责国资委外派监事和财务总监人事关系挂靠和薪酬发放等事务。

  国资监管体系走向科学化系统化

  5年时间里,市国资委以“有限、有效、有为”出资人定位为出发点,先后出台了三十余项监管制度,内容涉及国有资产收益管理、产权代表决策、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投资管理等国资监管的各个方面,形成了具有深圳特点的较为完善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体系,许多制度在全国产生了重要影响。

  如市国资委率先实施了监事和财务总监外派制度,外派监事和财务总监直接对市国资委负责并报告工作,切断监事和财务总监与企业的利益联系,增强监督工作的独立性;建立与企业全面预算相衔接的战略考核制度,将直管企业分为A、B、C三类,实行分类考核,引导企业实现对自身历史水平和行业优秀水平的超越;实施投资管理制度,重点管住非主业投资、高风险投资、境外投资等领域,并逐步提高企业主业范围内的投资自主决策权限。通过强化一系列制度实施,市属国有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失误基本得到避免,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现象得到遏止,企业领导人员严重违规违纪现象得到扭转,收入分配混乱甚至失控的现象得到纠正,企业做假账等违纪违法行为基本消除,市属国有企业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崭新面貌。

  在全国大中城市,市国资委较早完成市属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与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的任务。到2005年底,通过国际招标招募、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等方式,共有34户原市属一级企业、250多户二级企业完成整体改制。

  在人的管理方面,市国资委强化了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系统提出企业领导职数控制、职位管理、任职期限、定期交流和职位禁入等理念和具体规定;完成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从2006年开始,在全国率先开展三项制度改革,初步实现了与市场化接轨的员工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薪酬能高能低的企业内部经营机制;强力推进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建设试点工作,已基本实现全覆盖,大部分试点企业的外部董事占到了董事会的2/3,初步实现了企业内部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成立五年国企活力竞争力“双提升”

  自市国资委成立以来,通过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加强监管,市属国有经济得到发展壮大,效益持续提高,活力、竞争力不断增强:

  ——效益比较高。以2008年底的数据与2002年底相比较,市属国有企业总资产增长了114.4%,国有净资产增长了124.5%,利润总额增长了166.3%。深圳国有企业的总资产利润率、销售收入利润率和成本费用利润率等三项指标分别提高了1.75、12.82和15.58个百分点,位居全国前列。资产负债率下降16.8个百分点,仅为42.7%,为全国最低。

  ——资产分布比较合理。国有资本按照“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逐步向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战略集中。截至2009年5月底,集中在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重点领域的国有净资产占57.4%。

  ——功能比较特殊。市属国有经济充分发挥了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带动和服务作用,在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居民生活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市属国有企业目前承担了特区内90%以上的供水业务及99%的污水处理业务,全市100%的管道气以及特区内50%的公交大巴业务。国有经济特别是机场、港口、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类企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活力和竞争力比较强。我市部分国有企业已步入全国同行业前列。水务集团、燃气集团和巴士集团的营业收入分别列全国同行业第1位、第2位和第5位;深圳机场货邮吞吐量、客运吞吐量均列全国同行业第4位;盐田港集团、大铲湾公司等国有企业参与建设和运营的深圳港已经跃居世界第4大集装箱港;能源集团整体上市,成为A股市场市值最大的区域性电力上市公司;创新投公司成为国内综合排名第1的创业投资企业;国信证券是全国仅有的两家AA级证券公司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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