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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挥拳公交车失控 强迫司机停车被判三年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30日06:02  台海网

  台海网7月30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李昌明)明明不是公交站点,他却非要强迫司机停车,司机不停,他挥拳就打,公交车也因此失控,全车乘客因此陷入危境。近日,同安区法院针对本案作出判决,殴打司机的苏某,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案发当天,苏某在同安区大同街道环城东路搭乘由王司机驾驶的公交车,欲前往小西门公交车站,当车行至大同街道小西门公交车站门口时,被告人苏某要求在此下车,因该处不是停靠站点,遭到王司机的拒绝。苏某因此挥拳击打王司机的头面部,王司机被打顿感头脑发晕,导致汽车失控摇晃,碰撞到路边的绿化带,造成车辆右前保险杠损坏。

  案发后,苏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他的家属也主动赔偿王司机经济损失人民币7000元。法官认为,被告人苏某为泄私愤,殴打正在驾驶公共汽车的驾驶员导致车辆失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苏清溪确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因此,法官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他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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