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8月1日起 工地要开工先交安全措施费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30日06:02  台海网

  台海网7月30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吕寒伟)昨日市建设局介绍,从8月1日起,工地要开工建设,必须得先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交上,以保障安全。

  这一规定来自 《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包括: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维护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所需费用;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施工现场防抗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所需费用。

  办法要求,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及招标文件时,要将意外伤害保险和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列入,并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否则,经营性的工程,最高可处3万元罚款,非经营性的工程可处1000元罚款。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