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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城记者庄树雄 报道 根据最新一期的政府公报,近日出台的《深圳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在市内利用国有或者集体资金投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建设工程,工程总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或者监理单项合同收费额在50万元以上的监理发包,除符合特殊规定外,必须进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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