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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户籍新政再降落户门槛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30日07:32  燕赵晚报

  本报讯(记者 汪洋 通讯员 春辉)保定市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日前正式启动实施。通过实行户籍新政,该市将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有序引导人口向城镇转移、人才向城镇集聚。

  此次户籍制度改革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着眼于推进保定市城镇化进程,再降城镇落户门槛。二是强调相关部门整体协调联动,跟进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从城镇建设、义务教育、住房保障、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低保救助、就业评先、土地承包以及生育政策等九个方面,对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进行了规定。

  户籍新政对城镇基本落户条件,市区落户条件,县(市)城区、小城镇落户条件都采取进一步放宽的措施。其中在放宽市区落户条件方面,新政规定:凡在市区就业、经营、投资并有稳定住所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准予申请人本人、配偶、未达到法定婚龄及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和双方父母落户:取得国家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技师、特殊岗位需要的特殊技能人员;农民工中获得县(市、区)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以及其他有突出贡献的;具有国家承认的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的;取得营业执照,合法经营并依法纳税达到一年以上的;投资、纳税达到一定数额的;在市区连续工作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达到两年以上的。

  此外,与“大保定”规划配套,保定市将实行市区和清苑、满城、徐水、安新四县户籍一体化管理制度,实行人才居住证制度。对市区和四县的常住人口迁往市区和四县县城区(城镇)的,以稳定住所作为基本落户条件,准予在居住地或用人单位落户。其他地区人员迁往四县的执行市区落户政策。

  户籍新政实施后,城市落户的门槛降低,会不会导致城区人口爆发性增长?保定市户籍改革相关人士分析说,户籍新政实施将会促进人口向城镇聚集,扩大城镇特别是中心城市规模,但不会引起短时期内城镇人口的急剧膨胀,也不会给城市运行和管理带来巨大压力。因为户籍制度改革仅是一项基础性的制度改革,扩大城市规模,最终还要靠产业聚集来实现。而群众也会更多地从生存、发展的角度进行全面考虑,不会盲目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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