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郑佳欣通讯员/曾嵘)明天就是广州“房中房”自拆最后期限。笔者昨日从广州市出租屋管理办了解到,本月31日前,只要业主签订自拆承诺书,其“房中房”可适当延期拆除。市“房中房”整治工作组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是为了给“房中房”租客和业主一定的缓冲时间,方便他们租到新房和安排自拆。
截至7月27日,广州初步认定属于“房中房”的共4011套,其中三成已自拆。而明天就是广州“房中房”自拆最后期限,是不是剩下的房子都要列入强拆行列?
对此,广州市“房中房”整治工作组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本月31日自拆大限前,“房中房”业主能够签订自拆承诺书的,可适当延期拆除。至于能延期多长时间,要视每套“房中房”的实际情况而定,但最迟在8月就要自行拆除,否则同样受罚。
该负责人强调,在自拆大限过后,将进入强制拆除阶段。目前,整治工作组已经开始对“房中房”进行取证,为下一阶段强拆做准备。尚未自拆、又未签订自拆承诺书的“房中房”业主,将被法院强制执行拆除“房中房”,同时业主还将受到处罚。
广州市“房中房”整治工作组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出租屋是否为“房中房”一项,与出租屋内是否存在黄赌毒、传销等行为并列成为出租屋管理常态工作。这意味着,“房中房”整治并不是一阵风式的运动,而是广州出租屋管理的长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