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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谎言被戳破 被爆12张发票领480万机要费 机要费,陈水扁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30日08:06  台海网

  台海网7月30日讯 陈水扁言词辩论庭最后陈述时,才说过从来没有拿发票、单据向“总统办公室”任何人,申领“国务机要费”。不到十二个小时,昔日幕僚马永成,却以带着歉意的口吻,当庭说陈水扁曾交付他十二张礼券发票,申领“国务费”480万元。

  检批权力傲慢 完全漠视法制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继检察官日前批扁珍后,检察官林慧还说马永成、林德训与陈水扁有长年的“主从关系”,置身在权力傲慢中,看不到法制,“眼中只看到陈水扁的利益”,完全没有思索法律,放任公款私用,案发后还找陈镇慧制作不实收支明细表,证明二人不仅有主观犯意,还有客观犯行。

  马永成说,2006年“前高检署”查黑中心陈瑞仁检察官,侦查吴淑珍“国务费”案,起诉他提到的十二张他人发票,是因当时吴淑珍否认收发票礼券,“为配合陈水扁的要求,做出不得已的陈述”,实际上扁共交付他11张SOGO百货、1张台北101百货礼券发票,合计金额为480万元,拿去申领“国务费”。

  马永成说,就当时的不实陈述,他已向特侦组和合议庭审理中说明过,但他还是要为此表达深切歉意。

   凸槽扁的辩白 管钱责任推珍

  台北地方法院昨日继续开庭审理扁案,就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马永成、前“总统办公室”主任林德训,被诉和陈水扁、吴淑珍夫妇,共犯“国务费”贪渎案进行言词辩论庭。马永成前述说法,等于“凸槽”扁未涉诈领“国务费”的辩白。

  陈水扁是在28日的言词辩论庭,以三个多小时进行答辩中,说明自己在“国务费”案并没有贪渎犯行,还特别强调他从未拿发票、单据向“总统办公室”任何人,申领过“国务机要费”,更替同案起诉的马永成、林德训和陈镇慧抱屈。

  

  扁的辩白言犹在耳,马永成昨日在庭讯中的坦白,似有意与扁切割,但在陈述过程中,又数度为扁说话,表示扁的财务都是吴淑珍在处理,由珍直接指挥陈镇慧处理,和扁都无关。

  检察官在论告时,直批身为“总统幕僚”的林德训、马永成,经陈水扁授权签核,并长年得到“总统府”会计处的认可,两人是在知情的情况下,将“国务费”公款私用,和扁珍有犯意连络、行为分摊的共犯关系。

  “国务费”被侵占 检指亲信知情

  检察官强调,扁珍在侦查中也供称知道“国务费”需要因公支出,使用者都知道,具领的马林不可能不知道,“国务费”具领后,也需“总统办公室”主任核定才能支付,何况后来销毁相关卷证,“其实他们很清楚‘国务费’大部分,是被侵占掉了。”马永成和林德训对于检方的指控,显现冤枉的态度,既否认犯罪,也强调根本没有贪污的犯意。林德训在合议庭询问有关扁虚构的“南线项目”三张领据交付过程时,表示他当时只是扁的信差,根本不知信封里面装的是什么,扁指示由他暂时保管,后来才应陈瑞仁检察官的要求,把相关资料交给当时的查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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