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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宣判后 陈水扁恐仍判继续羁押 陈水扁,扁案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30日08:17  台海网

  台海网7月30日讯 台北地院审理扁案,扁在昨凌晨1点30分陈述完毕,他强调没有歪哥、贪污,历史会还他公道后,还押台北看守所,八个小时后,北院继续开庭审理马永成、林德训至深夜,法官及检察官都面露疲态,前晚当庭激情落泪的主任检察官林勤纲,更打起盹来;因合议庭认为扁的羁押原因尚未消灭,检方认为,扁在宣判后,恐仍续押。

  据台湾自由时报报道,据了解,合议庭不排除9月11日宣判前,再举行一次延押庭,决定是否将扁延押至11月25日,公设辩护人曾德荣、唐祯琪认为,扁有“国安人员”跟随,不可能逃,且他的部分已审理完毕,不仅没有必要延押,更应立即停押,若法院有顾虑,可让扁交保或限制出境,已向北院声请停押。

  可能由“高院”决定是否停押扁的羁押期限至9月25日,检方认为,9月11日宣判后,北院应不会当庭释放扁,将待全案上诉到二审后,由高等法院决定是否让扁停押。

  民进党国际事务部主任萧美琴、美籍驻华盛顿连络人彭光理,昨上午至台北看守所探视扁,萧美琴指出,扁虽对一审宣判感到悲观,认为会被关到最后,但还是会去面对。萧美琴转述,陈水扁表示,虽然司法程序对他不公,法律怎么讲都没有用,但为了给人民一个交代、以为历史纪录,最后才有四小时的陈述。

  扁也认为公设辩护人非常用心,虽两方没有直接的法律沟通,但公设辩护人却写出六万多字的答辩状,并与之前委任律师的法律见解一致,因此扁对此案仍有一定信心,只是司法过程中,一直遭受不公平待遇。

  扁在昨晨最后陈述指出,审判长蔡守训在特别费案中,判马英九无罪的理由提及,属“应用不当、行政违失”,扁对蔡守训说,希望你记住这理由,因为阿扁使用“国务机要费”,是沿用旧例,最多也只构成行政违失,不是贪污,扁强调,“我不是见钱眼开、钱钱叫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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