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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标准远低于实际损失 版纳亟待新法破解人象冲突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30日08:28  云南网

  

补偿标准远低于实际损失版纳亟待新法破解人象冲突

  国道上,野象出没。记者 戴振华 摄

  从2004年开始,野象的身影就频频光顾勐腊自然保护区内的曼旦村委会曼旦村民小组。也就是从那时开始,每户村民的农田或多或少都要受到野象的侵食。虽然政府一直都给农户们一定数额的补偿,但每到结算补偿金时,村小组长波应冯都愁眉莫展。“补偿标准:稻谷1公斤0.6元的、玉米1公斤0.5元……”

  与波应冯一样,在生态补偿问题上陷入两难境地的还有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的有关部门。作为全省、乃至全国的生态示范区,西双版纳州一直都很重视森林资源的管理。随着生态多样性保护工作成效的不断提高,诸如人象冲突、生态来补偿等的问题也一一暴露出。目前,如何建立行之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成为了当前西双版纳亟待解决的难题。

  野象增多庄稼遭殃

  在西双版纳州,“人象冲突”这个老问题一直都是人们谈论最多的问题。从1988年开始,西双版纳州就着手开展了大范围的野生动物保护工程,使州内各类野生动物,特别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野生亚洲象等种群数量很快得到了恢复。随之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1991年至2008年,全州累计有13万多户农户遭受到亚洲象、野牛、黑熊、云豹、猕猴、马鹿、野猪和麂子等野生动物的损害。

  从2004年开始,寨子周边就经常能看到成群的野象了。有的村寨还自建了守象棚进行预警,但都被大象一一破坏了。无奈之下,村民只好建起守夜队,针对野象喜欢夜里出没的习性,在晚上加强巡逻,只要野象一出现,我们就通过敲锣打鼓的方式驱赶。但是这样也是收效甚微。波应冯说,“村民现在都不敢在地里种玉米这一野象最喜好的食物了。”

  标准难平衡意见多多

  为减少受损农户的经济损失,西双版纳州给农户进行了补偿。经过多方努力,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兑现标准已从2005年以前的8%提高到了现在的20%。涉及到人员伤亡补偿的,补偿标准为:伤者,全额支付医药费;死亡,补偿8万元/人(2008年标准)。补偿资金虽然得到了相应提高,但仍弥补不了农户的真正损失。“同样是人命,被大象伤害而亡,补偿8万元,相比于一场矿难的补偿金,就显得不对等了。”采访中,有村民如是说。

  而最让当地政府头疼的还在于发展中带来的生态补偿标准制定问题。为了守住这一方“绿洲”,西双版纳州突出生态抓旅游业,使生态旅游成为了全州经济发展的一大亮点,但随着增多的游客,都将为当地生态保护带来影响,这部分对生态的补偿问题将如何解决,标准怎样,由谁埋单……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呼吁建立有效机制

  “西双版纳州最大的优势就在于生态环境,我们正在努力探索一条行之有效的路子来保护这片北回归线上的生态绿洲,但如果我们连人与野生动物的冲突问题都解决不了,又何以突破生物多样性的保护难题?”副州长杨沙一语道出西双版纳州在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上的迫切需求。

  “在发展旅游业方面,如果我们借鉴丽江古城的保护方式,向游客收取补偿费用,那么我们必须解决好补偿费用的收取标准问题,因为丽江古城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体,而西双版纳的生态却是一个大概念。即便统一了收费标准,那维护费用用在何处?怎么用?这些都是有争议的问题。但把一个云南的生态标志、甚至中国的生态标志的保护问题仅留给一个州来完成,却又是个难堪的重负。另外,在各种生态资源的开发利用的补偿问题上,西双版纳州根据自身州情研究制定的地方条例,难免会与省级,甚至国家的相关法规出现上位法与下位法间的矛盾冲突,如何有效地权衡这些问题,并得以解决,是西双版纳当前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最迫切需要得到帮助并解决的难题。”

  记者 陆敏(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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