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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见面没帮着付钱 女网友说“不如捡垃圾的”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30日08:28  生活新报

  这哥们胸闷了……

  王先生和林小姐相识于网络,几天前两人第一次在现实生活中见面,因为没为女方相中的衣服买单,王先生被愤然抛下,事后还收到对方的短信称他“还不如捡垃圾的人”。对此,王先生怀疑网友是衣服店的托,女网友则说是想考验一下男的大方不大方。

  那么,首次见面你会为对方买单吗?

  王先生在工作之余,喜欢与天南海北的人聊QQ。一次,网名为“饮上溪水”的人加了他。这个女网友告诉他,她是广西桂林人,刚到昆明找工作,住在人民西路附近的表姐家。看到女网友谈吐纯真,王先生热情地向她介绍,找工作要到云南省人才市场等正规场所去找,还告诉她怎么乘坐公交车。第一次双方聊得很开心,女网友自称姓林,双方还互留了电话。

  7月24日20时,王先生忙完手头工作正准备下班时,“饮上溪水”上线了,说表姐出差了,一个人在家很闷。两人于是相约在林小姐的表姐家附近见面。女网友高约1.7米,穿一条黑色超短裙,王先生问她想到哪里玩?是去看电影还是泡酒吧?林小姐说不喜欢看电影,更不喜欢泡酒吧,只喜欢逛服装店。

  王先生于是带着林小姐往西园路方向一路逛去。林小姐说自己读了两年空乘专业,后来到北京的一家公司当模特。交谈中,林小姐看到路边有一家服装店,就径直走了进去。服装店一楼卖男士衣服,她顺手拿起一件衬衣在王先生身上试了试,称“真合身”。看到王先生没有买的意思,她便走上二楼去看女装。

  林小姐走进试衣间,反复试穿了几条裤子、短袖衬衣和裙子。服装店女工对王先生说:“你女朋友身材真好,每套衣服穿在她身上都合身。”林小姐选中一条白色休闲裙子和一件黑色短袖衬衣,看到王先生不想付钱,还找借口拒绝,她付了200元后衣服也没脱就气冲冲地走了。

  回家路上,王先生收到了林小姐的短信:“你连捡垃圾的人都不如。”对此,王先生很气愤,怀疑对方是衣服店的托,就回短信质问。林小姐回复说,是想考验“你这个人小气不”。

  [1]

  “如果我是他”

  15位被访男士中,6位非常肯定地表示不会初次见面就给对方买衣服。

  大学生马文继说:“如果我碰到这样的女网友,会直接把她拖进黑名单。”持此观点的以年轻人为主。但20岁的美发师小王说,他第一次与前女友见面就花钱给她买东西,他说:“连这种小要求都不答应,哪找得到女朋友?”

  而稍微年长的男士有不少对林小姐的行为作了多种可能性分析。36岁的袁先生是已婚人士,他说第一次见面会为女方买东西,但第二次就会慎重考虑。他的态度同时也反映了其他3位成熟男性的观点。

  另有4位男士以旁观者角度分析认为:掏不掏钱视双方认识的程度而定,如果双方只是有见面的意向,那男方就不能当“冤大头”;如果已互相了解、希望进一步发展,男方应表现得大方一点。

  经济条件和个人经历一定程度上左右了男士们的答案。月入近万的江先生说,花两三百元让喜欢的女孩开心并不是问题,更不会影响他对这个女孩的印象。

  “如果我是她”

  几乎所有被访的女性朋友都对林小姐的做法不敢苟同。主要观点是:如果喜欢,那就自己付钱,可别因此让人看扁了。公司职员刀小姐曾和网友见过一次面,没让对方给她买任何东西。她表示,有些女孩把找男朋友当作找长期饭票,但现在提倡男女平等,女人应该自己养活自己,她支持王先生的做法。刀小姐分析说:“男人是应该大方些,但就算王先生买下这两件衣服,也不见得就是大方的表现,可能是为了面子不得已而为之。林小姐呢?可能是为了试探王先生是否肯为自己花钱而这样做吧,其实我们有很多方法了解对方,不应该用金钱来衡量一个人。”

  26岁,从事销售行业的王小姐表示,让不熟的人给自己买东西,对她而言反而是一种心理负担。她说:“我从来不让见面才一两次的人给我买东西,如果他非要给我买,我反而会怀疑他的动机而疏远。两个人是不是能发展情感,物质不应该是主导因素,否则早晚得出问题。”

  本报记者 唐文静 罗成

  实习生 尹瑞 胥泽娜 杨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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