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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亮红灯 离婚“试试看”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30日08:42  东方网-文汇报

  “我们双方婚后出现矛盾想离婚,但因为孩子未满周岁不能办理离婚手续,所以想先‘试离婚’。”7月下旬,“80后”小夫妻李女士和她的老公王先生一起来到沈阳市某律师事务所,在律师指导下双方签订了“试离婚”协议,开始“模拟”离婚生活。在离婚率日益走高的今天,“试离婚”这个概念正在一些年轻夫妻间悄然兴起,并引起了许多媒体的关注。

  根据这份“试离婚”协议,“试离婚”期间,李女士和王先生的孩子由李女士抚养,并允许王先生定期探望,但双方互不干涉感情生活,协议期限为两年。“两年的时间可以让我们充分认清这段感情,两年后我们或者复合,或者各自找新伴侣,真正办理离婚手续。”王先生这样解释“试离婚”的原因。

  据沈阳专门从事离婚指导工作的才富律师介绍,“试离婚”是一种准备性离婚,是在两个人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不急于从法律上履行离婚手续,而是在生活上先真正“离”一段时间,给婚姻一个缓冲区,使双方在远离婚姻生活各种内容的环境下,品尝没有“另一半”的滋味,同时也使双方能够冷静地对婚姻进行反思。

  和分居那种对离婚尚未达成共识的状态所不同,“试离婚”的夫妻一般会做出财产分开、互不干扰对方生活、互不联络等约定,其状态和真实离婚并无太大差别。

  据记者了解,早在2004年9月,河北省一县级人民法院便推出过“试离婚”制度,即双方当事人在法官公信力的影响下,自愿达成暂时一个月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状态,但没过多久,这项制度就因故停止执行。而近两年,在广州、上海等不少城市,“试离婚”已俨然成为律师楼里一项红火的新业务。

  对于“试离婚”,眼下网上热议不少。很多网友认为,通过一段时间的缓冲,“试离婚”或许可以对夫妻间的矛盾起到调和作用,并有可能增加夫妻的责任感:“我国第一代独生子女已经进入婚育年龄,由于特殊的成长环境造成的娇气、生活能力差、强调自我等特点,他们的婚姻磨合期可能较长,婚后产生的矛盾也会较多。”但也有网友认为“试离婚”并无太大实际作用:“本身感情已经不稳定了,通过‘试离婚’的方式分开,这对于婚姻的修复基本上无济于事,甚至可能加速婚姻真正破裂。”

  本报记者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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