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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机动车明年将带“标签”出行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30日08:46  生活新报

  昆机动车明年贴环标

  贴黄色标志车辆 限时限区域行驶

  从2010年2月1日起,在昆明市区域内,达标低排放机动车将贴上绿色环保标志,达标高排放机动车将贴上黄色环保标志。记者昨日从昆明市环保局了解到,《昆明市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办法》自2010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届时昆明市区域内的所有机动车将会在各检测站领到环保标志。

  “从明年2月1日起,昆明市的机动车就可以按照相关规定领取环保标志了。”昆明市环保局城市处工作人员介绍,机动车环保标志的有效期与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周期一致,机动车环保标志有效期届满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有效期满前30天申请换发。

  此外,按照《昆明市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办法》中规定,符合国家新车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在初次注册登记时可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直接发放绿色环保标志,而对于本办法实施时仍在检验有效期限内的在用机动车,不须进行排气污染检测,可以直接到市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委托的机动车检测站领取绿色环保标志;经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机构检测或者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抽检,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国Ⅰ”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在检测地点直接发放绿色环保标志。

  对于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在用车现行排放标准,但未达到“国Ⅰ”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在检测地点领取的是黄色环保标志。市环保局工作人员表示,环保部门将和市公安交通部门根据昆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环境质量状况,对发放黄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采取限制区域、限制时间行驶等交通管制措施,具体相关措施将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告实施。

  “全市有近百万的机动车,环保标志全部发放完毕大概需要三至五年的时间。”这位工作人员还透露,对于污染排放未达发放环保标志要求的机动车,环保局会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还未达标的相关限制条文目前还没有制定,要在昆明市所有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完毕后才能出台。本报记者 闵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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