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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D证开客车,该罚!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30日08:49  大众网-齐鲁晚报

  □王佩忠

  本报7月29日讯 7月25日,崔某某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并故意遮挡号牌,被临朐执法交警查获,执法人员对其依法罚款 1200元,并给予驾驶证记分18分。

  25日,临朐交警大队民警在县城骈邑路开展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时,发现驾驶人崔某某持三轮摩托车(D证)却驾驶鲁QDJ9××号五菱牌小型普通客车,而且还故意遮挡号牌。

  经审查,崔某某根本没有取得小型汽车驾驶证,驾驶的车辆与准驾车型不相符合,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二款“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和第十九条第四款“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的两项规定。

  交警部门遂给予崔某某罚款 200元和1000元,合并执行罚款 1200元的处罚,同时分别对崔某某驾驶证记分6分和12分,合并执行累积记分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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