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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追小偷到大门口 保安避险 小偷逃走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30日09:27  长江商报

  业主质疑保安不作为,物业称保安的做法没错

  本报讯(记者 沈右荣 实习生 王丽 曹培培)3名小偷凌晨潜入业主家中盗窃,业主发现后紧急追赶,小偷随后从小区门岗保安眼皮底下逃走。昨日,面对业主的质疑,汉口锦湖花园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称,当事保安做法没错,是正当的紧急避险行为。

  昨日下午,锦湖花园5栋数名业主向记者投诉称,前日清晨5时许,5栋二单元3家住户被盗,小偷准备撬第4家住户的防盗门时,被户主发现,户主大喊“抓小偷”,另两名业主听到喊声后立即响应,出门帮忙抓贼。业主黄爹爹称,他是第三个冲出门的,快追到小区大门口时,他们与3名小偷仅相距10多米远,却眼睁睁看着小偷从门岗旁的过道逃走。“当时,一名保安就站在旁边,只要保安拦截,我们就能抓获小偷。”

  小偷从保安眼前逃走,让追贼的业主很气愤,纷纷质疑保安不作为。“我们小区接二连三被盗,一次被盗就有两三家。”业主郑先生说,因为担心被盗,家里不敢买贵重物品,“一些业主还专门买来席子睡在客厅地上防守小偷”。

  锦湖花园小区物业杜姓负责人称,经查,事发当时,听到业主抓小偷的呼喊声后,门岗保安拿了一根橡胶警棍准备在门口拦截,当看到小偷是3人后,就没有配合业主抓小偷。之后,负责巡逻的保安迅速赶到了案发现场,他本人也从家里赶到了小区门口,但等他赶到时,小偷已经逃走。他认为,3个小偷可能带有凶器,形势不利于保安,保安没有堵住小偷是成功紧急避险。“我们全年收取的物业费才37万元,一旦发生重大伤亡事件,就是把物业公司卖了也承担不起啊。”

  杜表示,将增派保安,加强小区巡逻,另外,已与辖区派出所取得联系,寻求防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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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观点

  抓小偷是保安应尽职责

  事发后,小区居民发现,小区门岗内有两把铁锹及一些桌椅,居民认为,如果担心小偷携带有凶器,保安还可以持长柄铁锹进行堵截。市民余先生说,保安的职责之一,就应是保卫业主的财产安全,如果保安不作为,小偷会频频到该小区作案。

  保安避险行为可以理解

  市民王先生认为,这名保安当时面对3名小偷,如果小偷带有凶器,他的确会有生命危险,所以他当时的避险行为是可以理解的。

  ◇律师说法

  保安的行为属不作为

  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卉青认为,根据法律规定,紧急避险不适用有着特殊身份的人,如警察面对手持凶器穷凶极恶的歹徒,虽赤手空拳也不能放手不管。此案中,作为小区的保安,应该有保卫安全的义务,这是他的特殊身份对他的特殊要求。面对逃跑的小偷和追赶的业主,保安应该上前堵截,不能因为人力不足而放弃抓小偷的机会。放弃行为属于不作为。

  交锋

  业主

  当时我们与3名小偷仅相距10多米远,只要保安拦截,我们就能抓获小偷。

  物业

  3个小偷可能带有凶器,形势不利于保安,保安没有堵住小偷是成功紧急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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