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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阳严管城中村改造资金资产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30日09:29  长江商报

  过渡期内村民社保资金、公共管理费全部将进行审计

  本报讯(记者 刘春燕 实习生 孙若涵 方瑜莹)昨日记者从汉阳区审计局获悉,为加强对“城中村”改造过渡期公司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管,该区近期出台三项制度,要求村账街管、定期审计,并将在改制时预留给村民(股民)的社保资金、过渡期村民(股民)生活费、公共管理费的使用情况以及城中村改制公司负责人任期届满,或所在单位进行改制、改组、兼并、出售、拍卖、破产资产重组等内容全部纳入审计范畴。

  三项制度规定:“改制公司将设置‘股权部’,负责股东股权的管理、分红派息和集体股权收益分配等项工作,股东不得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员转让股权,集体股权收益管理情况要定期接受相关部门审查”、“公司领导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及其他违规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提请股东代表大会罢免其领导职务;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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