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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当街悬挂女友 被起诉绑架罪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30日09:45  生活新报

  幻想有人要杀自己,为了引起路人的注意并达到报警的目的,他竟然拿刀将与自己相爱多年的女友胁迫并悬挂在出租房的窗台上。去年12月19日发生的这一幕,至今仍令人唏嘘不已。昨日9时,官渡区人民法院庭审此案时,被告男子称自己当时是“精神障碍”,才会有此所为。他还称自己被抓后,女友还给法官写了一份证言,请求法官宽恕他。

  据了解,王发明被抓后,公诉机关以王发明涉嫌绑架罪向官渡区法院提起诉讼。公诉人认为,被告人王发明采取暴力的方式将被害人毕某挂在窗台上,并用刀进行威胁。虽然王发明与被害人毕某属恋爱关系,但其行为随时可能导致女友坠楼,严重威胁了其女友的生命安全,其社会危害性是相当大的。

  在昨日的庭审中,王发明的代理律师称,被告人以为有人要杀自己,所以才将女友挂在窗台上,引起路人的注意,要求别人帮助报警。王发明只不过是报警的方式方法不当而已,而且事发时他正处于精神病病发期,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女友受伤也是在抢刀时不小心划伤的。王发明属犯罪行为中止,经过民警劝说后主动归案。被告人来昆之前就曾吸毒,本想从东北老家来昆明打工好好过日子,不料又染上了毒品。代理人认为,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绑架罪的构成要件。

  对于律师称王发明事发时正处于精神病病发期的问题,公诉机关反驳称,被告人对案情每一个细节都记忆得比较清楚,而且经过相关鉴定被告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经过庭审,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庭审结束后,在法院的羁押室里,王发明对自己当初的行为感到十分懊悔。他回忆,当时他和女友刚到昆明没几天。在逛街时,他发现有七八个人怀里揣着刀,一直在盯着他。为了达到引起路人的注意并帮助报警的目的,他便将女友挂在窗台上以引起别人的注意。而且他已经告诉过女友,当时女友并没有明确反对。王发明认为,自己拿刀也是为了防身,他不可能伤害到女友。王发明坦言他和女友都快结婚了,事发后,女友还给法官写了一份证言,请求法官宽恕他。而这一说法并没有得到相应的证实。王发明认为自己有罪,但并不构成绑架罪,他的罪是体现在“对昆明的影响和对国家安全的危害上”。

  ■事件回放

  “不要靠近,我要把她扔下去,要不就把她杀了!”去年12月19日8时30分,官渡区双桥村的村民一大清早就被从半空中传来的吵闹声惊醒。在双桥村129号出租房304号房间的窗台上,只见一名男子一脚踏在窗框上,用手摁住一名年轻女子的腰部,将其拦腰倒挂在三楼的窗台上,男子冲围观人群大声叫嚣,而女子则不断发出惊恐的呼救声。

  当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后,通过多番做工作,10时18分,男子初步同意放人。并叫来自己的老乡欲将女子拉起身。这时,不知道什么原因男子又反悔了,不愿松手,他左手环绕着女子的脖子,手里仍然握着那把刀。民警再次喊话:“我们下楼去吧,先把刀放下来!”男子这才放下刀,老乡连忙上前拉住女子,将一件黄色的带帽外套披在她身上,脱险后的女子背对着窗户不停地抽搐着。10时29分,女子在被控制近两个小时后终于脱险。

  经公安机关查证,涉案男子叫王发明,被悬挂的女子毕某是其女朋友。事后王发明称,将女友悬挂在窗台上是因为吸毒后产生了幻觉,以为有人要杀自己,希望引来警察保护自己。 本报记者 熊波 实习生 赵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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