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云南省大学生助学贷款开始申请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30日11:00  生活新报

  记者昨天从省教育厅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获悉,我省大学生助学贷款已于即日开始接受申请。其中,姚安地震灾区受灾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将被纳入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

  教育部日前正式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和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确保2009年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安心学习、正常生活。

  教育部透露,今年,各高校在全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和在校生资助工作的同时,将密切关注今年云南地震灾区受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把来自灾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同时,积极协调经办银行为其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特别困难学生,将减免学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

  需要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可在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后到生源地县级教育局申请办理助学贷款。最终将由当地农村信用社办理。贷款期限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原则上最高不超过6000元,最低额度不得低于1000元,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

  对于录取入学但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高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温馨提醒

  贷款申请材料

  借款人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时,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借款人合法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借款申请表;

  学籍证明。新生凭大学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及其所在高校出具的未在高校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

  经办银行所需其他材料。

  (记者 刘超)(春城晚报)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