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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线事故责任不清 最好定同责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30日14:49  法制晚报

  并线事故责任不清 最好定同责

  不影响下年度交强险费率 双方互发短信输责任认定 保险公司认可

  本报讯 (记者白冰)今天上午,市交管局事故处副处长梅冰松表示,8月1日起实行“同责私了交强险费率不上浮”后,如果碰到并线事故责任纠缠不清的情况,双方若认定同等责任,是最省事、没损失的办法。

  梅冰松介绍,一般日常路面上,发生最多的是追尾和并线事故。追尾事故有明确规定,追尾方须负全责,当事人不会过多“矫情”,但并线时发生事故较复杂,当事人都觉得自己有理,也不愿意挪车“毁灭”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针对这种情况,梅处长介绍,与其双方堵路争执,或报警叫交警来,不如双方定为同等责任,既可以修车,也不会对下一年度的保费造成损失。

  北京保监局工作人员李湛则表示,保险公司对双方能够自行解决的交通事故很宽松,只要双方认定自身的责任,哪怕是错误的,保险公司都不会有异议,而会尊重双方的意思理赔。

  今晨,交管局负责人和保监局负责人共同做客交通管理广播时表示,发生事故时,双方应停车打双闪,下车后观察自己车和对方车情况,查看对方驾照等证件,符合条件的可挪车填单子。如果没有快处单,可随便找一张纸甚至烟盒写下责任认定。也可以事故双方互发短信,对自己的事故进行责任认定。“保险公司理赔的宽松条件伴随着巨大的商业风险。”梅处长介绍说,如何杜绝“骗保、诈保”,也是他们和保险公司的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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