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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将分档补贴廉租房租户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30日14:58  法制晚报

  本市将分档补贴廉租房租户

  承租家庭不符合条件时将停止享受补贴 负担全部租金

  本报讯(记者陈斯)本市对廉租房实物住房承租家庭由“暗补”变为“明补”。政府将根据承租家庭收入水平高低,对承租家庭实行分档补贴。

  今天上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通知调整扩大了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覆盖面,加大廉租实物配租力度。进一步完善了廉租实物住房管理机制,对实物住房承租家庭由“暗补”变为“明补”。

  市住建委介绍,为加大廉租实物配租力度,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家庭切实享受到廉租住房保障成果,本市将实物配租对象从原来的60岁以上老人、重残、大病等特殊困难家庭,扩大到符合廉租条件的低保两年以上家庭、家庭收入连续两年低于本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并且成员中有55周岁(含)以上男性或50周岁(含)以上女性纳入实物配租范围。

  为加强廉租住房管理,通知同时对廉租承租家庭实行“明补”新机制。以前的做法是“暗补”,按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低租金,不能实现廉租住房的良性循环,而且廉租家庭收入、资产等情况一旦发生变化,不符合条件时无法促使其顺利退出。

  实行“明补”,廉租住房的租金成本构成更公开、透明;同时根据承租家庭收入水平高低,政府对承租家庭实行分档补贴,一旦承租家庭不符合条件,政府部门即停止发放补贴,承租家庭负担全部租金。

  通知规定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另外,通知还进一步明确要严格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管理租金收入,租金收入专项用于廉租住房维护和管理,确保廉租住房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

  2001年本市开始实施廉租住房政策。到目前,全市通过租赁补贴、实物配租方式已解决了1.7万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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