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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一保安贪睡致使嫌犯脱逃 被判一年有期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30日15:08  云南网

  在派出所值班时,年轻保安余某很困,睡着了。他没想到,这一睡不光令自己丢了工作,还因此上了被告席。因看管在押嫌疑人时打瞌睡,嫌疑人趁机逃跑。昨日,余某在官渡区法院公开受审,被当庭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2008年12月31日凌晨2时许,官渡公安分局民警在波罗村抓获一起绑架案的犯罪嫌疑人,之后带到福德派出所讯问。凌晨6点多,对犯罪嫌疑人邓某的讯问结束后,其被交由信息采集室内值班的保安余某看守。当天早上8时,值班民警发现采集室里没了嫌犯的踪影,急忙追查堵截,但未能抓获。直到2009年6月下旬,脱逃的邓某才被抓获。

  “当时我坐在椅子上,他(邓某)被铐在另外一个椅子上,我睡着了。”余某在庭上坦言。而邓某在证词中称:“审讯完后,我被关在信息采集室,我看见保安靠在椅子上,一动不动,我先轻轻地碰了一下他,没有反应。我看见我左边有两把很小的钥匙,于是用左脚把它勾过来,先打开了左边的手铐。我又碰了碰保安,他仍然没动静,我又把右边的手铐打开,跑出了信息采集室。我本来想翻墙出去,在门口看见4名值班人员,他们抬头看了看我,也没什么反应,我就从小门走了出去。”

  早上9点左右,上班的民警发现1名嫌疑人不见了。他们四处寻找,都没找见。民警立即调取监控录像查看,并沿邓某可能逃跑的方向进行追捕,未果。此时余某一觉醒来,发现自己闯了大祸。工作没了,还涉嫌刑事犯罪,余某被取保候审。

  因涉嫌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余某被提起公诉。昨天的庭审中,刚参加工作不久的余某显得有些拘谨。他连称:“我知道我错了,但是当天我一个人做两个人的工作,这件事派出所也有一定的责任。”

  公诉机关认为,余某身为派出所保安人员,法律上属于受委托看管在押人员的辅警人员,在工作中睡觉,致使可能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在押犯罪嫌疑人脱逃,严重不负责任,其行为已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由于认罪态度良好,法院采取简易程序审理了此案。法院认定余某失职致使在押人员逃脱罪罪名成立,当庭宣布:判处余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记者 洪扬 实习生 杨燕明 (都市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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