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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一名男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在浙江被批捕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30日19:14  新华网

  新华网杭州7月30日电(记者 裘立华)记者30日从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获悉,台湾宜兰县人刘朝俊日前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被当地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7月10日13时许,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发生一起打人和打砸汽车案件,南湖区警方迅速介入调查。

  经公安部门调查,案发当天,顾某等5人驾驶两辆轿车到位于余新镇镇北路的嘉兴友联箱包企业有限公司讨要货款,但公司负责人不在场,于是债主顾某等人将车停在公司门外,准备与公司进行交涉。在交涉过程中,两方发生争执,这时公司内又出来多名持棍棒的人,对顾某等人进行殴打,并将顾某等人停在公司门外的两辆轿车砸坏。

  经调查,嘉兴友联箱包企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为一美籍台商投资企业。自经营以来,公司与多家企业有供货关系,顾某等人所属的4家企业是其中的几家供货商,友联箱包总共欠顾某等人所属的4家企业货款100多万元。由于顾某等4家供货方与嘉兴友联箱包企业有限公司在货款结算上存在严重分歧,导致了案件的发生。

  据介绍,除债主顾某等人受伤外,友联箱包方未有人受伤。

  此案发生后,警方以故意毁坏财物案立案调查,并在掌握充分证据的前提下,依法对涉嫌犯罪的刘朝俊(台湾宜兰县人)、冉茂江(贵州思南人)、黄振坤(湖北黄冈人)等3人刑事拘留,现上述3人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现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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