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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出新规强化派出所消防监督职能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30日19:49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合肥7月30日消息(记者刘军 通讯员王利祥)记者7月30日从安徽省消防总队获悉,安徽省公安厅日前公布了新修订的《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进一步强化了派出所消防监督职能。

  据了解,安徽省公安厅公布的新修订的《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派出所的消防监督职责,界定了派出所对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社会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重点。《规定》要求,派出所应同步建设消防宣传室、消防办公室,房间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有标示标牌、展板、宣传资料、规章制度,配备消防器材供群众实际学习、操作。

  此外,该《规定》还要求派出所应当根据本地区火灾规律、特点,结合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等消防安全需要,组织监督抽查。对其日常监督检查范围的单位,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监督检查。组织监督抽查时,可以采取随机方式确定被检查单位。对设有消防设施的单位,公安派出所应当检查单位是否每年对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公安派出所还应当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是否进行维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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