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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医疗保险政策调整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30日21:36  金羊网-新快报

  门诊病种增至32种,住院支付限额提高5万

  ■新快报记者 周晶晶 实习生 陈文婷 通讯员 郭金荣

  从7月27日起,珠海市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病种由原来的25种调整为32种,职工医疗保险和外来劳务人员大病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最高限额由25万元提高到30万元。另外,门诊病种费用支付办法从本月1日起作出调整,取消支付门槛,实行定点结算。

  门诊病种目录进一步扩大

  记者了解到,目前,珠海市职工医疗保险、外来劳务人员大病医疗保险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共用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病种目录。为适应参保市民的医疗需求,该目录的病种数扩大为32种。其中,中额门诊病种由22种调整为24种,增加强直性脊椎炎和癫痫等2个病种;高额门诊病种由3种调整为8种,增加骨髓纤维化、再生障碍性贫血和肝移植术后等3个病种。

  与广东省门诊病种目录规定的21种病种相比,珠海市参保人将享受更广泛的医疗保障。同时,未成年人医疗保险门诊病种目录增加了结核病(活动型)、精神类疾病等2个病种。

  门诊病种支付办法更方便

  据介绍,调整后的门诊病种费用支付办法已于本月1日起执行。参保人可直接享受门诊病种支付待遇,跨过原来的三大门槛:一是对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取消“须用完个人账户金额才能享受门诊病种待遇”的规定;二是对外来劳务人员大病医疗保险参保人取消“社保年度内门诊病种医疗费用须达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以上才能享受门诊病种待遇”的规定;三是外来劳务人员大病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病种目录、支付比例和支付限额执行职工医疗保险相关规定并同步调整。

  住院最高支付额再提高

  调整后的政策规定,职工医疗保险和外来劳务人员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住院核准医疗费用的限额,由每社保年度25万元提高到30万元。据悉,这是珠海市住院最高支付额度继2008年9月后的又一次提高,达到珠海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左右,比国家规定的6倍要高。这意味着参保人住院所受到的限制将放宽,重病患者沉重的医疗费用问题能有所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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