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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套用武警车牌脾气还挺大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31日01:03  新文化报

  本报讯(记者刘长宇)从7月27日到8月14日,我省交警部门开展警用、公安专段及军车号牌车辆的专项整治行动。

  昨日,执法人员处理一辆涉嫌套用武警牌照的车辆时,驾车的男子态度蛮横。

  长春市共有3个集中查处点,仅在工农广场,从昨日9时到11时,执法人员就查处10余辆套挂军警车牌的违法车辆。10时15分,一辆挂有武警牌照车辆驶来,执法人员一查发现该车涉嫌套牌,在准备将该车拖走处理时,驾车男子蛮横。他见到记者采访拍照,冲过来阻挠,被执法人员制止。

  据介绍,专项整治行动由省公安厅、省军区、武警吉林省总队、驻长某部共同执行。整治内容包括:

  1.清理整顿串挂、挪用、冒领警用、公安专段号牌和军车号牌;2.收缴省委政法委查处的违法违纪警用、公安专段号牌;3.收缴报废、盗用、伪造警用、公安专段及军车号牌;4.对警用、公安专段及军车在非警务活动中有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5.整治非警务人员和非军人使用警用、公安专段及军车号牌。

  对冒领、伪造、涂改警用及公安专段车辆牌证的责任人,能够主动交回的不予追究。对拒不交回牌证的依法进行处罚并曝光;

  对冒领牌证的,带牌转卖的,要在8月30日前到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车辆处办理转移登记,将档案转回地方。车辆处于9月1日后将这部分车籍予以公告并强制注销,过期不办的由车主及带牌证卖出单位负责。

  各市、州公安交警支队要将军车行驶证违章行为和串挂、挪用、冒领军车号牌的情况,及时移交当地驻军单位进行处理,并报交警总队。整治期间,各地要公布举报电话。

  交警总队的举报电话:0431-85813067、85813068;交警总队督察室举报电话:0431-85813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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