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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面就同居十天拉爆上法庭喊还钱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31日01:44  华龙网-重庆晚报

  本报讯 一个是70多岁的老翁和一个是50多岁的妇女,他们认识当天就同居,10多天就拉爆。昨天,老翁拿着一张借条来到渝中区法院,要求妇女还钱。

  70多岁的冯老汉单身独居,经人介绍,于今年5月28日认识了50多岁的张女士。两人一见如故,张女士当天就入住冯老汉家。

  没几天,两人产生矛盾,6月10日张女士搬离冯家。冯老汉的解释是“她太奢侈、不适合过日子”,张女士却说冯老汉没有告诉她真实年龄,还自称有500万元,最让她不能忍受的是,对方在生活上虐待她。不过,冯老汉称,他没有给任何人说过自己有500万元,自己只是一个退休工人。

  昨日,冯老汉拿着一张6000元的借条,到法院要求张女士还钱。冯老汉说,那是他们在一起时,他给张女士垫支买一种保健用品的钱。张女士不认账,说借条是冯老汉逼她写的。

  休庭以后,在双方亲朋好友调解下,张女士同意还冯老汉4500元。记者 唐中明

  网络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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