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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老翁买房写上保姆名字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31日01:44  华龙网-重庆晚报

  闹翻后,请求剔除房产证上保姆名字,法院以缺乏单独出资证据为由驳回

  

台湾老翁买房写上保姆名字

  刘老汉表示要上诉

  房产证上有两个名字,分别是83岁台湾老翁和50岁的永川保姆。台湾老翁起诉要求把保姆的名字从房产证中剔出去,让自己拥有全产权。昨天,老人接到永川区法院驳回起诉的一审判决后,表示要上诉。

  5月21日,永川区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台湾老人和保姆的官司。台湾老翁刘老先生精神抖擞,看上去70来岁。保姆高约1.5米多,短发,当天身着花上衣。

  休庭后,刘老汉称,他是台湾退伍军人,20岁时从祖籍永川黄瓜山参军离家,后来去了台湾。想到落叶要归根,而且老家还有他90高龄的姐姐,他决定回老家定居。从去年清明回老家祭祖至今,他基本都在永川生活,偶尔回台湾。

  刘老汉称,考虑到年纪大了,去年8月15日,他通过别人介绍请了刘女士当保姆,照顾他的饮食起居。开始两个多月,刘女士照顾得非常好,他十分满意。在此期间,刘女士经常给他诉苦,说自己离婚多年,女儿已出嫁,以后没有依靠,还认他为干哥哥,表示愿意照顾他到老,给他送终。

  刘老汉称,刘女士最后提出希望他买套房屋,等他百年以后,她也好有一个安身落脚的地方。他虽然有些耳背,但身体不错,觉得自己还能活10多年,倘若刘女士能够照顾自己到终老,也不容易,加之考虑到购买房屋后,子孙回老家也有一个落脚的地方,于是就答应了。

  去年9月15日,刘老汉飞回台湾,取出4.2万美元寄到永川。他说,同年10月5日,他花21.7万元人民币在永川区红河苑购买了一套95平方米装修好的房屋。在申请房屋产权时,他把刘女士的名字一同写上。

  “去年11月份拿到产权证,想不到她得到一半产权后,在今年2月连招呼都不打就跑了。当我找到她时,她却要我拿7万元才归还产权。”刘老汉说,他走投无路,才起诉到法院。

  刘老汉称,刘女士在庭审中要他拿10万元买产权。法院判决前,记者联系上刘女士,她称,那套房屋她出了11万多元。

  刘女士的代理律师袁国章称,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产权证上登记两个人名字,那就是两人共有。不过,如果老人拿得出双方的相关承诺或者协议,那另当别论。

  昨天,刘老汉在法院领到判决书。法院认为,根据现有证据,争议的房屋是原告、被告是通过购买取得,并且经登记为共同共有。庭审中刘老汉说自己单独出资,而刘女士说出资一半,但双方都没有拿出相应的证据,所以刘老汉要求保姆归还另一半产权的理由缺乏法律依据,判决驳回起诉。

  刘老汉不服判决,表示将提起上诉。

  记者 罗彬 实习生 孙亲亲 祝威 摄影报道

  网络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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