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涉贿140万称没帮人牟利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31日02:18  金羊网-新快报

  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主任昨日出庭受审

  新快报讯(记者 余亚莲 实习生 吴益丽)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主任卢锦洪在位时涉嫌受贿140多万元,退休后,其被“双规”。昨日,他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他说,“有些零碎的钱我实在记不清数目,放在家里慢慢用,谁也不会去数。”

  涉嫌受贿140万

  卢锦洪今年62岁,梅州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主任,2006年10月退休,退休后还担任萝岗区人民政府顾问,2008年10月被“双规”,同年10月29日被刑事拘留,11月12日被广州市检察院逮捕。

  据指控,1999年至2008年,卢锦洪在担任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萝岗区人民政府顾问期间,利用分管广州经济开发区科学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等工作的职务便利,多次分别收受他人的贿赂。起诉书显示,卢锦洪在5年间先后受贿80万多元人民币、45万港元、28000美元、5000英镑。

  公诉人认为,卢锦洪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已经构成受贿罪。

  “实在不清楚数目”

  昨日,广州市中院借用狮岭法庭开审此案。卢锦洪在法庭上提出,自己收受钱财的数额没有指控的那么多,而且自己没有为他人牟利,别人送钱给他,要么是自己在对方公司入股,享受股东福利,要么就是对方老板要和他交朋友。

  卢锦洪还说,以前的供述是在“双规”期间迫于压力供认的,“有些钱我拿了,但实在不清楚数目,谁也不会去细数,人家说5000元就5000元了,放在家里慢慢用,也不知道到底是多少。”

  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