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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问:2005年,前男友开店向我借了一万元钱。当时,我让他写了欠条,可欠条中并没有说什么时候还钱。以前他没工作,所以我没有要求他还钱。今年他有了工作却拒不偿还,现在我想要回这笔钱,请问这张欠条是否过了诉讼时效?
北京市雄志律师事务所李成明律师解答:没有过诉讼时效。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自权利人主张权利时给予对方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你的欠条并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你可以要求他在合理的宽限期内还款,未还的,在宽限期届满后才开始计算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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