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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编辑溺亡遗产起纠纷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31日02:55  新京报

  ■ “女编辑溺亡‘并非刑事案’”追踪

  本报讯 (记者段修健)去年10月,某报社女编辑李某在护城河溺亡,警方确认,李某属于正常死亡(包括因病死亡和自杀),非刑事案件(本报去年10月16日曾报道)。李某遗有一处原价值155万元的房产,其丈夫沈某将岳父母告上法庭,要求将房产折价或变卖,并按约定比例进行分割。

  昨日,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原告欲出售房产

  庭审时,沈某的代理律师称,李某溺亡后,沈某和其岳父母双方签订的协议,在新的房产所有权证中,沈某份额为66%,李某父母份额各为17%。

  沈某欲出售该房屋时,李某父母却要求再签订一份新的协议,对房产份额进行重新确认。

  沈某不同意,故起诉对方,要求将房屋折价或变卖,所得按原协议书进行分割。

  被告提出重新确认比例

  “他应当履行自己的承诺”,李父说,沈某所占的份额中,50%属共同财产部分分到的,另外16%是从女儿处继承所得。沈某曾表示,要“净身出户”。其又多次承诺,要放弃这部分的继承。

  李父认为,沈某对女儿的死存有过失,应当给予相应补偿12万元。房产份额需重新确认,而后才能卖房。

  沈某的代理律师否认该说法,称沈某从未放弃继承。

  双方均表示愿意接受调解,法庭宣布休庭。

  ■ 追访

  李某父母:我们无心争夺财产

  “李某是两位老人的精神支柱”,辩护律师说出这句话时,被告席上的李某母亲已趴在桌上,泪如泉涌。旁边的李父啜泣着,拍着妻子的肩膀。

  李父的手机上,李某的照片仍被设为墙纸。

  李父说,“第三者”的出现,让女儿受到很大打击,结束了生命。事发后,他们仍视沈某如亲人,无心与其争夺财产。他们本想早些卖掉房子,离开这个伤心之地。他们想拿回自己应得的那部分,找一个小地方买间房屋,静静地养老。

  ■ 事件回顾

  去年10月8日,安定门外的护城河里发现了一具女尸。经核查,死者为某报社女编辑李某。

  事发后,李某的朋友质疑死因,曾悬赏2万元寻找目击者。警方后确认,李某属于正常死亡(包括因病死亡和自杀),非刑事案件。

  据介绍,李某,28岁,重庆人,毕业于上海体育学院,毕业后来京从事媒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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