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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日晚间,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通过新闻媒体发布通告,公开了首批被通缉的15名参与“7·5”事件的犯罪嫌疑人姓名和照片。凡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期限内主动投案自首的,可依法从宽处理。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从严惩处。乌鲁木齐市公安局还通告了首批被公安机关抓获的40名犯罪嫌疑人的姓名和照片,其中包括由公安机关侦查追捕的25人、由群众检举揭发的15人。(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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